本報8月3日訊(記者 孫敏堅 通訊員 陳歷林 周芳 隆清泉竹北房屋)“今天不僅把事情辦好了,還得了10元誤工費。”7月下旬,新邵縣寸石鎮江木村的羅育求高興地對記者說。原來,7月17日,羅育求到村活動中心領取農村養老金,負責此事的曾姓幹部無故缺崗,羅育求將情況反映給了鎮黨委。鎮黨委核實情況屬實後,按照誤工賠償制度,責令曾姓幹部及時幫老人辦好相關手續,並支付10元誤工費。
  在教育實踐活動中,新邵縣以“三集中三服務”工作機製為載體,確保幹部服務群眾工作規範化、常態化、制度化。“三集中三服務”,是指以群眾工作站、便民服務中心為工作平臺的“幹部集中下訪,機關集中辦公,部門集中解難”,以便民服務中心、群眾來訪接待中心、矛盾SD記憶卡糾紛調處中心為平臺的“便民辦事服務、信訪接待服務、矛盾調處服務”機制。根據規定,每周四由各鎮鄉駐村幹部組織群眾工作隊隊員,在村(社區)群眾工作站(設村級活動中心)開展集中辦公;每周一由縣直機關“一把手”和各鎮鄉黨委書記帶隊,在縣直機關和鄉鎮便民服務中心開展集中辦公;每個季度由縣領導到各自的聯繫鄉鎮開展集中辦公1次,重點解決各鄉鎮難以處理的矛盾糾紛和承辦事項。為了確保工作機制有效推行,該縣還制定了誤工賠償制度等配套制度,對因工作人員缺崗或工作人員自身原因造成群眾誤工的,實行誤工賠償,賠償標準分別為每人每天10元至20元不等。
  據統計,今年以來,該縣累計集中辦公18000餘場次,為老百姓節省工時1萬多個,減少交通出行等開支10餘萬元。  (原標題:新邵 隨身碟推行“三集中三服務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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